案例四:开启民生绿色通道 快速执结案件
——吉林市昌邑区法院执结申请执行人吴某某抚养费纠纷案
2014-04-16 10:50:28 | 来源:中国法院网吉林频道
  简要案情:吴某某与吴某抚养费纠纷一案,昌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,确定:吴某自2011年3月起,每月支付吴某某抚养费550元,至其独立生活时止。调解书生效后,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,要求给付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10月31日期间抚养费及受理费共计4200元。昌邑法院为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,当天立案,并迅速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责令申报财产通知书。2013年12月17日,吴某主动到法院交付了抚养费和案件执行费,此案顺利执结。

  典型意义:此案系抚养费纠纷案件,执行法院从保障民生的角度出发,对涉民生的执行案件开辟绿色通道,快速立案,快速执行,本案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,也是值得肯定和倡导的行为。
责任编辑:陈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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